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
9月1日至3日,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娟带领执法检查组,赴西夏区、贺兰县、永宁县、青铜峡市等葡萄酒主要产区,对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。

检查贺兰县图兰朵葡萄酒小镇酒产区保护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。
执法检查组深入酿酒葡萄种植、加工、研发一线,重点检查《条例》关于产区范围划定、酿酒葡萄种植区保护、投入品管控、地理标志和专用标志使用等规定的落实情况,听取相关部门负责人、葡萄酒种植企业、一线技术工人对《条例》执行情况的意见建议,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执行《条例》情况的汇报。
《条例》颁布实施以来,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,严格落实《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坚持保护优先、质量为本、品牌引领、融合发展导向,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,有力地推动《条例》各项制度规定落地落细、见行见效,切实以法治力量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。截至目前,酿酒葡萄种植面积稳定在60.6万亩,130座特色酒庄星罗棋布,每2瓶国产酒庄酒就有1瓶产自宁夏,1800余款佳酿斩获国际大奖。
执法检查组指出,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宁夏,寄予宁夏葡萄酒产业引领中国葡萄酒“当惊世界殊”的殷切期望。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将葡萄酒产业列为“六特”产业之首。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扛起责任担当,严格落实《条例》规定,完善产区基础设施,守牢种植面积底线。要守住质量安全底线,推进酒庄数智化改造,建好种质资源繁育体系,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。要健全“区域+企业+产品”三级品牌培育体系,强化地理标志监管,完善“一瓶一码”溯源体系。要做深“葡萄酒+文旅”融合,依托“举杯贺兰山”IP打造文旅精品线路,推动从“卖酒”向“卖文化、卖体验”转变,提升产区国际影响力,擦亮“紫色名片”,早日实现“紫色梦想”!
(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农工委 肖兆龙 《宁夏人大》编辑部 文妮)
